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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宏联中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18致死事故查明3人被追究刑责
来源:安博电竞注册中国官网      发布时间:2023-10-09 13:12:51      


北京宏联中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18致死事故查明3人被追究刑责


  10月7日,本报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获悉,北京宏联中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18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7月18日,位于昌平区沙河镇碧水庄园21-5号楼西侧院墙外弱电井处,北京宏联中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劳务作业人员下井查看通信光缆布放情况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1.北京宏联中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碧水庄园通信光缆建筑设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JHDP5R;法定代表人:陈某美。

  2.北京金哲欣雅通信有限公司,碧水庄园通信光缆实施工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BM3C4D;法定代表人:郭某闯。

  3.北京碧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碧水庄园的物业管理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J;法定代表人:王某。

  据查,2023年5月31日,宏联中合通信公司在未经中国移动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打着中国移动公司旗号与碧水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由该公司负责碧水庄园家庭宽带业务的施工建设;服务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施工协调费77700元。

  6月7日,宏联中合通信公司总经理李某奇与金哲欣雅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闯口头商定,将碧水庄园通信光缆工程分包给郭某闯,未签订分包合同且未商定工程分包金额。

  2023年,除碧水庄园通信光缆工程外,两家公司还合作有8个通信工程,宏联中合通信公司先后2次通过对公账户向金哲欣雅通信公司支付20万元工程款,8个工程均在工程结算时签订的施工劳务合同。

  6月8日,马某福带领刘某旗、李某奎、李某林、郭某春、吴某冬等工人进入碧水庄园进行通信光缆布放施工。马某福负责现场施工,劳务费用均在年底统一发放,日常支付生活费。经查,金哲欣雅通信公司均未与马某福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2023 年 7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许,马某福带领刘某旗、李某 奎、李某林、郭某春、吴某冬等 5 名工人前往碧水庄园 25 号楼 南侧进行通信光缆布放施工。

  15时35分许,马某福带领刘某旗、李某奎、李某林等3人在碧水庄园21-5号楼西侧院墙外找到弱电井(井深约2米),安排郭某春、吴某冬2人前往弱电井南侧较远位置准备进行光缆对接工作。

  15时40分许,刘某旗将折叠梯靠在弱电井井口东侧,随后下到井内,面朝南将疏通管穿入井内南侧预留孔,李某林、李某奎2人在井口传递疏通管。

  15时48分许,疏通管穿到郭某春、吴某冬位置后,郭某春将通信光缆绑在疏通管上,并通过对讲机告知李某奎往回拽疏通管。此时,刘某旗已从弱电井内上到地面。

  15时55分许,马某福面朝东,右手拿着光缆,脚踩折叠梯下到第8级台阶时,左胸前产生电火花,且浑身抽搐发抖。

  事故发生后,李某奎立即使用通信光缆拽马某福,其身子顺势靠在井内西北侧井壁上,并站在折叠梯向上走了一级台阶,随 后失去意识掉入弱电井内。15时59分许,李某林见状边拨打120急救电话边向物业公司跑去,在碧水庄园25号库房门口遇到库管员周某妹询问具置后,告知120接报人员。同时碧水物业公司电工高某库在得知有人触电后,立即向电工班班长陈某龙汇报情况。 陈某龙立即赶到现场并对弱电井内电线分许,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先后到达事故现场。

  16时40分许,陈某龙排查出漏电电线为监控线号楼北侧监控室关闭监控室总开关。

  17时15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将马某福救出,医护人员立即将马某福送往医院做抢救。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马某福作为现场负责人,在不熟悉弱电井内作业环境且未对弱点井内线路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弱电井进行通信光缆布放作业导致触电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宏联中合通信公司总经理李某奇,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碧水庄园通信工程安 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宏联中合通信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机制;未对马某福等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 教育培训;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碧水庄园通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事故隐患;未向马某福、刘某旗、李某奎、李某林等作业人员如 实告知弱电井内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未监督、教育马某福、刘某旗、李某奎、李某林等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将通信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 关资质的郭某闯、未与金哲欣雅通信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金哲欣雅通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在未取得通信工程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通信工程施工作业;未编制碧水庄园通信工程施工方案;未安排专职安全员对碧水庄园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碧水庄园通信工程施工作业前,未向沙河镇政府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3.碧水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落实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严格督促、检查碧水庄园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碧水物业管理公司,2004年以来,未对弱电井内电源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未向宏联中合通信公司告知弱电井内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未对宏联中合通信公司的通信工程施工资质进行核查,允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具备通信工程施工资质的宏联中合通信公司进行碧水庄园通信工程施工;未严格督促、检查宏联中合通信公司碧水庄园通信工程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未督促宏联中合通信公司向沙河镇政府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1.宏联中合通信公司,建议区应急局给予宏联中合通信公司罚款3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2.宏联中合通信公司总经理李某奇,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局给予李某奇罚款上一年年度收入40%的行政处罚。

  3.碧水物业管理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区应急局给予碧水物业管理公司罚款3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4.碧水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局给予王某罚款上一年年度收入 40%的行政处罚。

  1.李某奇,宏联中合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2.郭某闯,金哲欣雅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3.王某,碧水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部副经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